发布时间:2022-05-31 5410次浏览
为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行为的举报和反映,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
受理举报的情形为:通过伪造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我方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假冒我方企业提供中介服务,或企业内部人员为假冒行为提供职务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与我方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我方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在未得到我方企业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与我方在先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名称,或将我方企业注册商标作为假冒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社会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伪造我方注册商标标识等侵犯我方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其他与假冒我方企业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举报电话:0531-82316673
举报邮箱:hr@cncccg.com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企业账款及农民工服务热线: 0531-8231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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